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引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管理人才,现就我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6名中小学副校长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形式
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中学副校长4名,小学副校长2名(详见附件1《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从化)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中第九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2632488.html)。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岗位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3月31日。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中午12:00时至2014年4月2日下午17:30时止。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日下午17:30时止,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在2014年4月9日下午17:30时起,请成功报考人员届时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如有变化会在本网站及时公告。笔试时间初定在4月12日,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2、每个岗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的岗位数(招聘岗位数为1人的不再减少)。减少招考岗位数后仍无法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所属学校暂不作确定,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再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
(三)考试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报名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4月28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即兴演讲和答辩两个项目,即兴演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核任职所需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进入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3、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4月29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参加面试的实有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进入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人员中按高低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入围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并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做出评价。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试合格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任职前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及聘任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旦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副校长如符合《南沙高端人才卡实施及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可申请高端人才卡,享受由我区相关单位提供的优质服务。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干部处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或终身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683336,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
附件:
1、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岗位表
2、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资格审核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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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副校长资格审核目录表》来源于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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