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方便我市广大社会考生参加普通话测试,我站将于2014年4月组织第二期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①因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需认定普通话水平等级的有关人员;②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及其它社会人员;③非九江学院、九江职大在校学生。
二、报名时间:3月17日-3月28日(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九江市南门口原市教委办公楼七楼,南门口福泰欣布鞋店隔壁,可坐21、28、29路公交车到南门口站下)。
四、报名所需材料:①职业院校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社会人员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②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③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同底电子照片一份,照片规格同为390×567。
五、测试时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220287,联系人:汪老师、陈老师、饶老师。
七、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省教育厅《关于重新印发<江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细则>的通知》(赣教语字〔2006〕8号)、《关于严格做好全省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语字〔2012〕7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办发〔2013〕1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学生、公务员、其他部门行业人员及广大社会人员的切身利益,保证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规范健康进行,特声明如下:
1.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是我市唯一具有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认定的机构,负责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其他部门行业,以及社会人员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
2.九江学院和九江职大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只能负责本校有关师生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严禁各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接收非本校人员组织培训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不得组织本校教师和学生到高校普通话测试机构或高校“联合办学点”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凡违反规定者,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取消普通话测试成绩,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有关高校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有关县区、单位、学校或教师、学生本人承担。
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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