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2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4月13日 9:00—10:30 《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
9:00—10:40 《军事理论知识》
二、铃声设定
4月12日
8:30(短音)— 应试人员入场
8:50(短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预备
9:00(长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开始
11:00(长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结束
13:30(短音)— 应试人员入场
13:50(短音)—《申论》考试预备
14:00(长音)—《申论》考试开始
16:30(长音)—《申论》考试结束
4月13日
8:30(短音)— 应试人员入场
8:50(短音)—《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考试预备
9:00(长音)—《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考试开始
10:30(长音)—《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
10:40(长音)—《军事理论知识》考试结束
三、实施步骤
(一)4月11日下午
检查考点准备情况和监考人员培训情况。
(二)4月12日全天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8: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
8:20 监考人员领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本、考场座次表。
8: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要求应试人员对号入座,请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并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8: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应试人员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应试人员公示后,由两名应试人员在试卷袋封面验封纪录栏内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后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应试人员发答题卡和试题本(尚未到达应试人员的答题卡和试题本放在其所在座位课桌中央),要求应试人员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并阅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9: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9: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应试人员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应试人员的试题本、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和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在缺考应试人员座次表上注明“缺考”字样,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0:45 提醒应试人员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
11: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关闭教室前后房门,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后,发还应试人员身份证,允许应试人员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题本、答题卡,经考点巡考人员验收后装袋密封,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袋密封,避免答题卡漏装与误装。座次表和考场情况记录单放于答题卡袋。
下午:申论
13: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
13:20 监考人员领取申论考试试卷、考场座次表、草稿纸。
13: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要求应试人员对号入座,请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应试人员,该项考试在专用的答题卡指定区域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超出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作答无效)。
13: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名应试人员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应试人员公示后,由两位应试人员在试卷袋封面验封纪录栏内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后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应试人员发放试卷、专用答题卡和草稿纸(尚未到达应试人员的答题卡和试题本放在其所在座位课桌中央),要求应试人员填写(或填涂)专用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14: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14: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应试人员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14: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卷和答题卡,在专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在缺考应试人员座次表上注明“缺考”字样,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6:15 提醒应试人员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关闭教室前后房门。
16:3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申论》考试结束,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收取试卷、专用答题卡、草稿纸,确认数量无误后,发还身份证,允许应试人员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卷、答题卡,经考点巡考人员验收后装袋密封,与草稿纸一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申论》试卷与专用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袋密封,避免答题卡漏装与误装。座次表与考场情况记录单放于专用答题卡袋内。
(三)4月13日上午
上午:《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
8:00 考点主考、监考、工作及巡视人员在考点办公室集中,强调考试的重要性,重申监考纪律、考场规则,明确责任。同时发放监考证、工作证等证件,并统一核对时间,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监考考场。
8:20 监考人员领取《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考试试卷、考场座次表。
8:30 听到短音铃声,监考人员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要求应试人员对号入座,请应试人员在座次表上签名,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认真核对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
监考人员宣读考场规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
8:50 听到短音铃声,请两位应试人员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应试人员公示后,由两位应试人员在试卷袋封面验封纪录栏内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后开封。核对试卷和答题卡的科目、数量情况,确认无误后,向应试人员发放答题卡和试题本(尚未到达应试人员的答题卡和试题本放在其所在座位课桌中央),要求应试人员填写(或填涂)答题卡上姓名、准考证号等内容,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不得提前答题。
9:0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
9:10 监考人员开始核对应试人员身份:
①再次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应试人员照片与应试人员本人是否一致;
②认真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有关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③认真核对应试人员在答题卡上填(涂)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与应试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一致。
9:30 监考人员回收缺考人员的试卷和答题卡,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填写(填涂)缺考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缺考标记等内容,并在缺考应试人员座次表上注明“缺考”字样,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考场情况记录单上。
10:15 提醒参加《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科目的应试人员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关闭教室前后房门。
10:3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结束,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后,发还应试人员身份证,允许应试人员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卷、答题卡,经考点巡考人员验收后装袋密封,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10:25 提醒参加《军事理论知识》科目的应试人员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时间。关闭教室前后房门。
10:40 听到长音铃声,监考人员宣布《军事理论知识》考试结束,要求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题,并坐在原位。关闭教室前后房门,收取试题本、答题卡,确认数量无误后,发还应试人员身份证,允许应试人员离开考场。监考人员整理试卷、答题卡,经考点巡考人员验收后装袋密封,并交指定人员保管。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军事理论知识》试题本与答题卡一定要分开装袋密封,避免答题卡漏装与误装。座次表与考场情况记录单放于答题卡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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