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13年第二批招聘笔试合格考生资格复核公告
2014-03-14来源:广州市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关于进行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考生资格复核的公告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各位考生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查询。

根据《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的规定,进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

地点: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B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小区E栋2楼

二、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社会人员持考生报名表(可网上打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或单位证明等)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参加报考资格复核。其中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鉴定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并打印,学位鉴定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上查询并打印。部分考生由于毕业年份较早,在该网不能查询到学历的,须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在广州市东风路与农林下路交界处)办理。未办理学历鉴定的考生应签订保证书,保证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的学历鉴定,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此外,报考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位的考生,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已婚考生还须提供配偶户口本,配偶户口在外地的,须提供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第四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三、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通过资格复核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

2014年3月14日

附件: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资格复核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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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资格复核考生承诺书》来源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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