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14-03-14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按照国家、省卫计委安排,市卫生局将组织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有关规定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9时—3月17日24时。

2.现场确认。报名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3月18日前将报名材料报所在单位初审盖章,3月19日前报主管单位审核盖章,莱城区、钢城区医疗机构的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区卫生局审核,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报所属医院审核。各区、市直及省以上驻莱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3月20-25日将报名材料集中报市卫生局(西医类报医政科,中医类报中医科)。

3.2014年公共卫生类别医学综合笔试将参加全国计算机化考试,报考公共卫生类别的考生需到省直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山东省省直考点地址:山东省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现场确认时间:3月28日—3月31日,联系电话:0531-67873088、67873099。

4.参加军事医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济南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由各单位审核确认后归还考生本人,向市卫生局提交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本科毕业生如为专升本的须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工作单位栏内需加盖单位公章,莱城区、钢城区报名人员同时加盖所属区卫生局公章,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报名人员加盖所属医院公章,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贴档案袋封面,一份装入档案袋内);

4.单位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满一年是指当次医学综合笔试上一年1月1日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在试用机构的累积试用时间满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5.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副本有校验、变更记录以及诊疗科目在备注页的需逐页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6.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助理医师执业期工作证明》、《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不需提交第4项内容;

7.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在提交1.2.3项材料的同时,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1份,2014年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人员在院校所在地报考;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在提交1.2.3.4项材料的同时,需提交考生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该乡镇卫生院现有执业(助理)医师具体数量及其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包括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复印件(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考生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的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各1份;

9.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生需一并提交《传统医学技术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及打印材料均用A4纸,每位报名考生的报名材料分别装入档案袋内报送。

四、考务费用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发〔2013〕61号)执行,临床、公卫、中医类执业医师500元/人,助理医师380元/人;口腔类执业医师530元/人,助理医师410元/人。

莱芜市卫生局咨询电话:西医6214122,中医6222345。

莱芜市卫生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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