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卫生厅关于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4-03-11来源:广西卫生信息网

各市卫生局:

2011年以来,我区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扩大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6号)精神,连续3年实施了“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探索解决我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缺乏问题的有效途径,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试点范围、试点考试类别、报考条件等均与以往相同(详见附件)。如国家确定终止试点时我区同时终止,具体终止试点时间以另行正式通知为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按照规定做好考生报名、考务管理等相关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2014年3月5日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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