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济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2014-02-26来源:济南市教育局网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体检。

济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于2月25日至3月7日进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到本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后,应由体检医院在《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自行保存,作为申请教师资格凭证,体检结果只在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山东省教育厅将陆续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续事宜,本网站将及时转发相关信息,敬请关注。

济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86126157。

附:2013年度济南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

济南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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