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赛罕区教育系统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
2014-02-26来源:赛罕区民办教育网

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赛罕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幼儿教育的需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面向基层、充实一线”的方针,按照“按需定员,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招考聘用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其中,农区汉授幼儿教师8名,城区汉授幼儿教师18名,蒙汉兼通女性幼儿教师13名,男性幼儿教师7名。(后附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所有报考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备教育教学基本功;

3.报考汉授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美术、舞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为中专起点的学前教育专业;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者,聘用后应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为体现学以致用的原则,报考者不得跨专业报考;汉授幼儿教师岗位和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不得兼报;汉授幼儿教师中,农区和城区不得兼报;

7.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2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汉授幼儿教师需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蒙汉兼通幼儿教师需有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正式在册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考聘用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14年2月19日在内蒙日报、北方新报、赛罕区人民政府网、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2月28日8:00至2014年3月2日18:00

网址: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hkszx.cn)

报名须知: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准确填写报名表,在反复核对每项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它信息在现场确认后也无法修改。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的证件必须一致。

2.现场信息确认及图像采集

时间: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赛罕招生考试中心

信息确认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二代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写清楚上学起止年月,是否为全日制统招生,以及所学专业等相关内容。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在验证有效期内。(请报考者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3)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照3张。

(4)为确保教师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我区实行教师招考聘用诚信制度。报考者在报名时需签定“报考者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对报考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填写或出具的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与原始档案材料或事实不符的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相应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并将该情况上报呼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5)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并予以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测试范围包括教育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专业知识测试范围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能力。

2.笔试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办法。按不同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线。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面试名单。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试讲,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2.5分。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笔试提供汉文试卷,并必须使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汉文试卷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5.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地点详见准考证。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19日至3月2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呼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赛罕大厦赛罕区招生考试中心。

7.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赛罕区人民政府网和报名点同时公布,同时通知面试具体事宜。

(四)面试

1.在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面试评审组,具体负责幼儿教师面试的评审工作。

2.公布的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面试报名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比例的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已经履行了面试报名手续但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空余名额不予递补。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以及相关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技能等,面试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和赋分执行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统一标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工作整体结束以后,公布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

4.报考蒙汉兼通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语授课。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2.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按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将组织加试。

3.为鼓励大学毕业生为当地幼儿教育事业服务,凡报考农区汉授幼儿教师人员,如果具有农区幼儿园所在乡镇户口,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体检

1.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教师招考聘用体检工作按照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组织。体检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入体检范围的报考者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考核工作按教师管理权限由区教育局实施,考核人员按1:1比例确定,如有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区教育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报考者,按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书面鉴定的方式,公正地评价其综合素质。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名单均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公示一周。如有对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报请赛罕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并由区教育局协调区人社局、编委办、财政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新招考聘用的教师本着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按照《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期5年,从2014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试用期1年。5年聘期结束后,在城区幼儿教师有需求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组成考核组,对聘用到农区的幼儿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对考核为良好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分期择优选调到城区幼儿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为了加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教师考试聘用工作,是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招考工作要认真执行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精心组织每个环节的工作。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教师招考聘用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三)教师招考聘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于在此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保障职能,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教师招考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五)其它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1-665103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1-6651102,监督举报电话:0471-4211777。

本实施方案由赛罕区教师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赛罕区2014年公开招聘46名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自治区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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