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布尔津县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简章
2014-02-26来源: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

为更好地解决我县“双语”幼儿园师资紧缺问题,确保城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县委、政府批准在县域内公开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20名,有关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已离岗的农村代课教师优先,按每代课一年在总分中加0.5分。

二、招聘岗位职数

临时学前双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热爱教育工作,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三)要求中师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在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参加养老统筹且不是离岗代课老师的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

(五)布尔津县户籍及生源。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2月28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

3.报名联系人:王体翔、吾木提汗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6116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用80元。

6.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布尔津县农村已离岗代课教师领取补偿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3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2014年布尔津县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7.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日,布尔津县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科目: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加分

使用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14年3月2日北京时间10:00。

(2)地点:县初级中学教学楼。

(3)要求: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试卷命制:用汉语统一命制,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70%。

5.笔试成绩公布:2014年3月2日下午19:00(北京时间)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社局大厅公示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3进入面试,达不到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时间:2014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

(2)面试地点:县初级中学。

(3)学前双语教师面试,采取现场抽题的方式,主要考察学前教师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技能,当场公布面试成绩,3月4日下午19:30(北京时间)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面试(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30%。

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按时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分=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代课年限×0.5分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2014年3月6日北京时间10:00在县医院。

(六)政审

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对通过政审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县教育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与待遇

(一)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为1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录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工资总额为2000元,缴纳5项社会保险费(每月计800余元)后,实发1100余元。

(四)食宿自理。

六、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八、《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

布尔津县教育局:0906-6510062

(二)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布尔津县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5日

2014年新疆布尔津县招聘学前双语教师职位表

2014年布尔津县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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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布尔津县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报名表》来源于布尔津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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