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优化偏远学校领导班子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教育系统公开选聘偏远学校校长助理。
一、公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照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二、公选职位
偏远学校校长助理3名。
三、公选范围
区属各学校、二级机构和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公选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校长助理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文化水平,熟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
3、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好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
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依法治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
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五、公选程序
1、资格审查
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根据本次公选条件确定可参加选聘的人员名单,原则上符合本次公选条件的人员均应参加选聘考试,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出具书面的情况说明。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要求全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所有30岁以下(含30岁)且有2年工作经历的教师必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是2014年2月28日下午2:30—5:00,考试地点为湘府英才小学多媒体教室。考试结束一周内在天心教育电子政务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按选聘职数1:7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组成面试评审组进行面试评审,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参加选聘人员对所报职位的认知水平及所要求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按照1:3的比例对排名前9名的同志进行差额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
5、局党委会研究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教育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公开选聘职位拟任人选。经考察、研究后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实行空缺。
6、公示
拟任人选经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后,面向全区公示7天。
7、任用
公示后,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偏远学校任校长助理,任期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任期两年经考核特别优秀者或任期满三年且考核胜任者正式提拔为副校长;不胜任者免去校长助理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六、公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聘工作,要将其作为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学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使广大教职工充分了解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理解和支持改革。
2、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当前学校内部管理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干部选聘任用机制,要以此次公开选聘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促进我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3、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天心区教育信息网及天心教育通知发布群、天心教育党务群、天心区基础教育管理群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公选的影响和参与度。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谢巍
副组长:张德志 何阳莉 谢异鸿
成员: 熊筱青 申四军 邓友金 陈英姿 刘一丹 文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由熊筱青兼任办公室主任。整个选聘过程邀请区纪委、区人事局、区编委办相关负责人及区特约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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