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4-02-20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4年2月20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企业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40分)

三、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或错填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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