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音乐表演与传播方向)(艺术类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是音乐学、管理学、传播学相结合的一个新的专业方向,致力于培养音乐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全面、专业技能出色、有艺术创新追求、具备歌舞表演、创编、策划与传播能力的综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基础、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形体与舞蹈、音乐欣赏、歌曲写作、声乐、器乐、钢琴、传播学原理、音乐媒体技术、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音乐传播学、音乐项目策划与制作、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公共关系学等。
就业方向:在行政或企事业单位、专业文艺表演团体以及文化馆、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从事文艺活动的表演、编导、策划、管理以及表演理论的研究工作,也可在高、中等学校从事音乐表演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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