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2-17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黑人社办发〔2014〕22号

关于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造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4〕10号)要求,现将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0 60
建设工程计价 120 72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00 6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查询考试成绩。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4年2月12日

注:合格证书尚未开始发放,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一栏。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