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递补面试考生中再次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序号 |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递补人员最低分数线 | 资格审查时间 | 面试时间 |
1 | 0701271008 | 27123314530 | 124.8 | 2月18日 | 2月19日 |
请以上考生按照我局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2014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
联系电话:021-66073504
电子邮箱:wangxin@shms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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