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是由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合格高中(中专)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是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电视节目的策划能力、书面和口头语言表达能力、艺术创造力和表现力,以及运用文学、艺术、影视等方面知识的分析能力。
二、考试科目和考核目的
湖北省内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包括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电视作品评析、艺术特长展示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电视作品评析各为120分,艺术特长展示为60分。
湖北省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包括抽词述文、电视新闻评论与节目主持、艺术特长展示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抽词述文、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主持各为120分,艺术特长展示为60分。
抽词述文:考生根据所抽取的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成2-3分钟的故事或话题,三个词语在故事或话题中的位置原则上应均匀布局。要求主题鲜明,情节巧妙,讲解生动,感染力强。此项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能力、反应能力、即兴口头语言组织表现能力、临场的心理素质和形象气质等。
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考生根据所抽取的稿件(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主要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语言组织和表现能力、对核心问题的理性评点能力、临场的心理素质和形象气质等。
电视作品评析:考生根据现场放映的电视作品撰写评析性文章。要求思想敏锐、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字迹工整、卷面整洁。主要考查考生的电视艺术感悟能力、电视常识掌握程度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等。
电视新闻评论与节目主持:考生根据给定的新闻事件文字素材(备选素材主要来自2012年度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角度,直接对选定的新闻事件进行评析,并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或编导的角度,设计该新闻节目的分镜头稿本。考试分为两个部分,即“电视新闻评论”和“节目主持”,考生以书面形式分别作答。此项主要考查考生的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策划创意能力以及书面文字表达能力等。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在曲艺、表演、小品、演唱、演奏、舞蹈、绘画、书法等方面任选其一。此项主要测试考生某一项技艺的实际操作水平、艺术理解能力及感染能力。
三、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抽词述文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根据三个关联性小的词语串讲一个故事或话题。
2、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串讲。
3、注意事项:
①串讲中如需要道具,考生须自备或采取戏拟方式;
②不允许带提纲或写好的文稿照读;
③衣着整洁、得体。
4、考试时间:2-3分钟。
5、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20分
主题、情节 40分
情境、结构 20分
发音发声 20分
语言表现 20分
形象气质 20分
(二)抽文播读与即兴点评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包括新闻、散文、故事、诗歌等。
2、考试形式:抽签,准备3-5分钟后,在考官面前播读并做即兴点评。
3、注意事项:
(1)点评过程中不允许带提纲或诵读写好的文稿;
(2)衣着整洁、得体。
4、考试时间:播读时间为2分钟左右,即兴点评要求2分钟左右。
5、成绩评定与权重:播读50分,点评70分,满分为120分。
(1)播读的成绩评定:
①发音发声 20分
②语言表现 20分
③形象气质 10分
(2)即兴点评成绩评定:
①归纳总结 20分
②分析评价 30分
③语言表达 20分
(三)电视作品评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观看一部电视作品(作品主要是从2012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电视深度报道、电视诗歌散文、电视社教节目、电视专题纪录片、电视科教节目里面抽选),针对所看作品,可从节目策划创意、制作技艺、思想观点、栏目特点等角度写一篇电视评析性文章。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考生在90分钟内撰写800—1000字的评析性文章。考生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20分
(1)分析、评论 80分
(2)行文、结构 30分
(3)书写、卷面 10分
(四)电视新闻评论与节目主持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给定的新闻事件文字素材(备选素材主要来自2012年度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角度,直接对选定的新闻事件进行评析,并从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或编导的角度,设计该新闻节目的分镜头稿本。考试分为两个部分,即“电视新闻评论”和“节目主持”,考生以书面形式分别作答。
电视新闻评论:应试者将自己设定为一档电视新闻评论节目主持人,直接对新闻事件进行现场评析,要求自拟标题写成一篇完整的评论性文章(800-1000字),做到观点明确、标题新颖、语言流畅、结构完整、字迹工整。
节目主持:应试者将自己设定为一档电视新闻栏目的编导或主持人,请结合新闻素材及所做的评述内容,设计一期3—5分钟新闻节目的分镜头稿本,做到语言口语化,声画对应,时间分配合理。
2、考试形式:笔试。
3、注意事项:考生在120分钟内完成,不得在卷面上添加任何与考题无关的内容及标记。
4、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为120分
(1)分析、评论 70分
(2)导入、创意 40分
(3)文字、卷面 10分
(五)艺术特长展示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内容:
曲艺、表演、演奏、舞蹈、绘画、书法、小品、演唱等任选其一,形式自由、内容不限;歌曲、乐曲自定,钢琴以外的乐器和伴奏碟(带)考生自备;绘画、书法现场完成,试卷纸原则上由考场提供,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曲艺、表演、小品、舞蹈题材自定,除桌椅以外服装道具、伴奏由考生自备。
2、考试时间:书法绘画不超过150分钟,其余限时3分钟以内。
3、成绩评定与权重:满分60分
(1)艺术功底 30分
(2)艺术表现力 20分
(3)艺术气质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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