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提交制证照片通知
2014-02-13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参加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已全部合格(含累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14年2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地址在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提交与网上报名相同底片一寸半彩色证件照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清考试年份、考试名称、专业、考生姓名、报名序号,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单科合格的考生,不发放单科合格证书,不需要提交照片。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照片的考生,可于每月20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到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补交。

由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尚未将合格证书发到我市,目前尚不能确定领证日期。具体领证时间待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上另行通知。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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