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汉纺织大学招生优录政策
2014-02-12来源:武汉纺织大学网

一、文理类(湖北省考生)

(一)在6月25日至6月28日期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其高考成绩:

1、超过湖北省第一批本科线20分及以上的考生,入校报到后每人奖励20000元;

2、超过湖北省第一批本科线10分及以上的考生,入校报到后每人奖励10000元;

3、超过湖北省第一批本科线上的考生,入校报到后每人奖励5000元。

(二)学校尊重报考我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其高考成绩在我校录取线上15分者录取时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半年后可根据武汉纺织大学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采取“自愿+考核”的方式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类:

1、美术类

湖北省外

符合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各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一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二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各省专业报考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内

服装与服饰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一名至第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六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专业报考第十一名至第三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动画: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摄影:符合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下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成绩优异者,达到省招办的录取原则的要求,可破格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一名至第三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不限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四名至第七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0分,均可录取。

湖北省报考专业第八名至第十名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达到150分制的55分,均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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