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14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4-02-11来源:广安人事考试网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2.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3.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4.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5.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请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

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资格审查

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进行。初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像片上传成功后,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市(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各市(州)职称工作部门和考试机构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及培训的有关事宜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文通知。

四、从2014年度起,我省每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文通知。

五、各地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严把资格审查报名关。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试考务工作的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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