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专业城市规划(五年制)(按建筑学招生,第二学年分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景园设计及建筑群体项目设计等的基本理论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和较高素质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主干课程:建筑制图、阴影透视、建筑美术、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概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对外交通等。
就业方向:在规划设计院、大中型企业设计部门、各级政府规划部门、城建部门、大中专院校从事相关设计、研究、教育、开发等技术或管理工作。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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