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2014-02-07来源: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

一、学校概况

太原师范学院系国家教育部批准,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以本科师范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学校位于山西省会太原,分为北、中、南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61252平方米,学校拥有先进的语音室、电教室、计算机室、实验室和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纸质藏书122.3万余册,电子图书5260GB。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745人,其中教授98人,副教授27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有405人。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527人,专业门类齐全:设有文、史、哲、法、理、工、管、教育八大门类43个师范和非师范本科专业,涵盖了基础教育的所有课程。

新校区占地面积872443平方米

太原师范学院热忱欢迎广大莘莘学子来这里深造成才!

二、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坚持实施“阳光工程”。

(二)身体健康要求:

1、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

(三)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未达到招生计划数时,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2、文科专业对语文、英语,理科专业对数学、英语成绩作一定要求。

3、英语本科专业除对英语单科要求外,须口试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除外)。

(四)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1、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

(五)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

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方向)专业录取。

省统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按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20%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

1、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对英语单科成绩作一定要求。

③有统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音乐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无统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单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统考专业成绩,音乐学专业分小科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不分小科类按器乐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教育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②有统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音乐单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无统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音乐单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乐专业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⑤本专业集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于一体,执行新的教学计划,不设主科(即一对一小课)。

3、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专业:

①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山西省书法考生使用山西省书法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专业单考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有统考省的考生,在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我校单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统考省的考生按我校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③我校不设考点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统考成绩,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④舞蹈表演专业对身高有一定要求。

(八)我校与加拿大希尔克学院合作办学的太原师范学院(中加希尔克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性质,招生专业为:应用英语、汉语(涉外)、国际商务。各专业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得中方学校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和外方学校颁发的英语水平证明。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太原师范学院。

(九)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对首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所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对参考志愿考生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未录满专业进行补缺。对所报专业均不能安排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十)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的规定,凡加分考生,我校将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排队录取。

三、各专业简介请登录http://zjc.tynu.edu.cn/YXJS.aspx查询。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http://zjc.tynu.edu.cn/ZSJH.aspx查询

五、网址:http://www.tynu.edu.cn电子信箱:tysyzsb@126.com

咨询联系电话:校本部0351-2279589,0351-227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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