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公布14所单独招生院校名单,将有6473名学生可获得单招机会。
1月28日 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 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 》。在招生名额中,民语系招生计划有2627名,占总计划41%;双语班招生计划1213名,占民语系计划的46%。
凡取得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考,优先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各院校将在3月1日至3月28日,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对在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招生规模、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院校资格。
14所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新疆职业大学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链接 17所院校直升专计划招生1417人
自治区2014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下简称直升专),今年17所院校直升专计划招生1417名,其中民语系招生计划629名,占总计划的44%。
直升专招生计划纳入各接收院校当年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单独下达、单独使用。
此次,招生院校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高职(专科)院校。
招生对象是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最后一学期成绩),如果个别学生书面声明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各招生院校应按照国家和院校有关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教学、管理规定,如录取人数不足以单独编班,可插入当年录取新生相同专业培养,但也需单独制定培养方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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