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本专业选拔优秀学生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
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党政机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社会保障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综合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创新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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