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提交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证材料的通知
2014-01-28来源: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

各有关单位(考生):

凡在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报名参加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者(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请按《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穗人考中心函〔2013〕85号)的要求,备好以下材料:

(一)《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考生本人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大一寸),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请各有关单位(考生)于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按报名点隶属关系提交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地址见附表),以便申请办理资格证书(特别注意:2014年3月14日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将不再受理。)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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