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13年音乐舞蹈学院专业介绍及校考内容
2014-01-26来源:北方民族大学

音乐舞蹈学院简介

学院开设有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48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2人,博士1人,硕士17人。许多教师在专业上有突出的成就,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学院同时设立外籍教研室以中长期聘任外国专家从事教学活动,以客座教授等形式聘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定期的教学、讲学及演出活动来补充和加强教学实力。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备有电脑音乐制作室、数码钢琴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欣赏室、录音室、排练室、舞蹈教室、教学剧场、小演奏厅、音乐厅、专业图书资料室一应俱全,大中小琴房170余间。

学院重视专业教学实践活动,师生独立承担过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中国电影金鸡百花奖颁奖晚会、国际摩托车旅游节、西部十二省春节晚会、中国与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宁夏回族自治区春节晚会等大型演出。学生艺术团还出访过日本、意大利、挪威、香港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近几年我院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的奖项50余项。 2009年由中国声乐家协会主办“孔雀杯”首届全国高校声乐比赛中我院学生入决赛并获得决赛优秀奖;2009年我院教师编创的舞蹈入围第八届全国舞蹈比赛决赛,在2010年的第二届全国回族舞蹈展演中,学院有七个舞蹈作品进入决赛并获得一个特别大奖、一个一等奖、三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曾独立承担《长河大漠风》舞剧的演出任务; 2011年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学院有两个作品分别荣获决赛创作二等奖和表演二等奖;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比赛中,学院舞蹈作品《舞弈方棋》荣获一等奖,并受邀参加颁奖晚会的开场表演;在“第64届世界杯手风琴锦标赛手风琴展演”活动中,荣获展演金、银、铜奖、团体金奖、优秀指导教师五项奖; 2012年学院舞蹈《沙之源》获宁夏首届少数民族文艺调演金奖;在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主办的 “华乐之韵”第二届国际二胡大赛中获得重奏合奏组金奖。

音乐表演专业(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级各类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教育机构、社会音乐教育与表演的需求,培养具有较高专业表演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学习指导能力,全面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音乐表演与教育人才。

课程设置:钢琴、声乐、民族乐器、西洋乐器、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基础、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美学、艺术概论等。

音乐学专业(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艺术教育机构、中小学校、各类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社区组织等培养一专多能。既有在多个专业种类中具有一定的演奏、演唱水平,掌握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又有较全面的文艺队伍组建训练,文艺活动演出的组织能力,适应性强的专业音乐(艺术)人才。

课程设置: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电脑音乐制作、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声乐基础、钢琴基础、音乐教学法、合唱与指挥、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基础与编排、音乐美学、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舞蹈学专业(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类表演团体、文化演艺机构、艺术教育机构,社区、工矿企业培养舞蹈表演、教学、编排及社会文化艺术活动的,具有较高专业素质、文化素质的专门舞蹈人才。该专业共设置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两个方向。

课程设置:芭蕾基础、古典舞基础、现代舞基础、民族民间舞、芭蕾教学法、民族民间舞教学法、古典舞教学法、编舞技法、中外舞蹈史、剧目排练、舞蹈解剖学、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作品赏析、声乐基础、钢琴基础、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 四年 艺术学学士)

培养目标:面向各艺术教育机构、文艺表演团体、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机构培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人才,通过较深的理论学习与作曲技术训练,使学生能够掌握一定的声乐、器乐作品的创作能力,以适应社会对音乐创作人才的需求。

课程设置:作曲(声、器乐)、配器、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视唱练耳、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美学、民族民间音乐等。

专业 考试内容及成绩
音乐表演 一、专项声乐: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演唱时间限5分钟内。钢琴:在练习曲(相当于肖邦练习曲及以上程度)、复调作品(相当于巴赫平均律)、奏鸣曲快板乐章、其他中外作品四类曲目中任选两首演奏,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器乐:西洋管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民族管弦乐器(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手风琴。演奏自选练习曲1首,乐曲1首,演奏总时间限10分钟内。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项80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音乐学 一、专项(分主、副项考试,舞蹈只能作副项,考生任选两项确定主、副项)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首,演唱时间限3分钟内;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或乐曲1首,演奏时间限3分钟内;舞蹈:表演自选舞蹈作品片段,时间限3分钟内。二、视唱(五线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1个升降号以内)。三、练耳(五线谱)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四、成绩。总分100分。主项45分、副项35分,视唱10分,练耳10分。
舞蹈学 一、专业条件测试:身高、形象、柔韧度、基本功。二、表演舞蹈作品片断,表演时间限3分钟内。三、舞蹈即兴表演,表演时间限2分钟内。服装要求:必须着紧身练功服、穿练功鞋。四、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条件40分,作品片断40分,即兴表演20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歌曲创作:根据确定的歌词写作歌曲一首,使用五线谱并配钢琴伴奏。二、基础乐理:音及分组、音程、和弦、调式调性(西洋、民族)、节奏节拍、常用术语、转调、移调等。三、练耳:听写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单声部旋律。四、视唱:抽唱单声部视唱1条(2个升降号以内)。五、成绩:总分100分,歌曲创作40分、基础乐理30分、练耳20分、视唱10分。
注意事项:1、音乐类各专业考生乐器伴奏自理。 2、专项和视唱考试实行现场录像,不当场评分。 3、歌曲创作、基础乐理、练耳考试在各考点实行统一笔试,其中歌曲创作为一个时间段(180分钟),练耳与基础乐理为一个时间段(120分钟)。 4、各考点考试结束后,学校集中组织专家组进行阅卷,根据录像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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