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介绍
2014-01-26来源:天津师范大学网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为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一切社会团体,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品德端正,业务优良的以法律服务为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学、外国法制史学、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在完成必修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开设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五个方向选修课程供学生选修。除课堂教学外,该院还组织学生进行法律见习、法律实习,围绕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从法学角度撰写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为了适应社会对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需要,该院一方面吸纳其他专业的学生副辅修法学专业课程,另一方面组织法学专业的学生副辅修其他专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双证”,在此基础上,该院还与外国语学院联合开设法律与外语紧密型副辅修班。努力培养懂外语、懂法律、懂经济的涉外法律实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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