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测评选拔实施方案》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组。由专业所在的教学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系主任任组长,为自主招生专业的第一责任人。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等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每个考评组设组长一名,成员4-6名,经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成立。考评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考评工作。
二、测试目标
通过素描、色彩绘画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各种绘画工具的能力、造型能力、构图能力、色彩运用能力以及形式美的表达能力等。
三、测试形式与时间
测试形式为专业能力测试,具体为美术笔试。
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13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考前公告或准考证。
四、测试组织
学校统一安排考场进行测试。
五、测试内容
1.素描
2.色彩
六、评分标准与评分方式
美术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素描50分,色彩50分。
七、测试监督
考试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考评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考评结果发表意见和建议。
八、说明
考生需要携带美术考试必需的画具颜料(8K画纸由学校统一发放,铅笔、颜料及画板等绘画材料与工具学生自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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