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3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表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为附表中标示为“进入体检考察”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具体体检医院安排详见附表)请务必于1月21日(星期二)当天8:00时前在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省中医院、省第五人民医院(原铁路医院,西宁市建国路为民巷24号)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请考生准时参加。
(三)其他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携带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附照片的户籍证明)。
2、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考生在体检前,应该充分做好准备工作。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清淡饮食,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体检项目漏检,将影响聘用。如有特殊情况(如怀孕等),不能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5、逾期不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体检费用(预计2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为加快工作进度,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下载《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审表》(附表2,填写一份)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附表3,填写一式三份),下载后请用A4纸激光或喷墨打印,其中《政审表》需正反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考生应按照《政审表》的要求到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聘用人员审核表》只填写“个人简历”及以上的内容(不需盖章)后,于1月24日前全部交到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419室)。
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以及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请在体检考察过程中,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考生放弃体检或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
联系电话: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0971-6304470
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1-8239557
青海省县级公立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表
详情请参考:http://www.qhpta.com/html/8/Content861.html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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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doc》《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doc》来源于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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