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水利厅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0-01-05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公开选调公务员。

二、公开选调单位及人数(共计7名)

1.云南省水利厅机关公开选调4名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工作人员。其中:规划计划工作岗位1名,农村水利工作岗位1名,水土保持保工作岗位1名,资产财务工作岗位1名。

2.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选调3名科级及其以下工程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范围

面向全省州(市)及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公务员。

四、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选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水利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3.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所学专业及年龄:

(1)规划计划、农村水利、水土保持保、水利工程管理局(3个岗位),6个工作岗位所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水土保持专业、水文水资源专业均可,毕业后一直从事水利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年龄在35岁以下。

(2)资产财务管理岗位:财会专业,有从事财务工作5

年以上经历,年龄在40岁以下。

5.在全省州(市)及以下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任公务员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行政职务在正科级及其以下人员;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胜任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选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

1.个人报名。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如实、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0年1月12日至13日集中2天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云南省水利水电教育培训中心(水利大厦昆明市穿金路140号)一楼

4.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代为报名,面试时复核原件。

六、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进行。按照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5: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未达到5:1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若特殊岗位和紧缺急需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比例达不到5:1的需报省人社厅批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科目根据选调职位的工作性质与特点,由省水利厅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以选调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省人社厅参加。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顺序递减选调职位及人数。

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与体检: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符合用人单位健康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确定的预选人选合格后,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水利厅网站上(http://www.wcb.y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影响选调的按要求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执行。

省水利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下载

联系电话:0871—3619871、361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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