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发布了《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研究和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同意,决定对《公告》中的“选调对象资格条件”作补充规定,现公告如下:
1、选调范围调整为广东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取消在佛山、江门、肇庆、云浮等地区工作限制;
2、性别要求由限男性调整为男女不限;
3、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14年3月31日。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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