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科目
书法临帖、书法创作
二、计分原则
书法临帖(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三、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书法临帖
1、考试目的
临帖是学习书法艺术的必要手段,通过临摹古人经典法帖范本,检测考生对所选临碑帖范本字形、笔法、气韵的理解和表现,进而考察临习者对书法笔墨线条的控制力。
2、考试内容
学校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试卷的规格进行临写(纸张尺寸为四尺对开),临帖范围为楷书、隶书、小篆、魏碑、行书任选两种,临写两件作品,每件作品满分50分,计100分。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每件作品满分50分)
45—50分:字形精确,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强,能准确生动反映原碑帖气韵神态。
40—44分:字形准确,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比较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强,能比较准确反映所临碑帖气韵神态。
35—39分:字形比较准确,笔法相对正确,章法处理比较得当,具备一定的笔墨表现力,但对所临碑帖气韵神态把握相对较差。
30—34分:字形与所临碑帖有偏差,章法处理不够妥当,笔墨表现力较差,但是笔法相对正确。
29分以下:字形与所临碑帖相差太大,章法安排不合理,笔法交待不清楚。
(二)书法创作
1、考试目的
书法创作是考察学书者对书法总体掌握情况,包括字体选择、字形结构、空间处理、章法行气以及气韵神采等方面,是有效检验考生对书法艺术的感悟力和创造能力的重要手段。
2.考试内容
学校提供创作内容,使用行书或隶书字体,按考试试卷的规格创作一件作品(纸张尺寸为四尺对开)。
3.考试时间:180分钟。
4.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90—100分:字形有源,笔法交待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强,作品气韵生动,作品富有感染力,具备一定的创造力。
80—89分:字形有源,笔法交待比较清楚,章法处理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强,作品整体感较好,有一定创作能力。
70—79分:字形结构相对合理,笔法交待比较清楚,章法处理得当,对笔墨线条具备一定的控制力。
60—69分:作品整体章法处理不够妥当,笔墨表现力较差,但是字形结构相对合理。
59分以下:字形结构不合理,章法处理不得当,笔墨线条控制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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