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红河州报考研究生初试公告
2009-12-25来源: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0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于2010年1月9日至1月11日举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为维护研究生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请考生严格遵守《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各项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本次考试省招生考试院将使用科技手段严密监控通讯工具作弊行为。考生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箱设在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地址:蒙自县天马路西段)

举报电话:0873-3732959、0873-3732960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