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更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40名,其中退伍军人25名,其他15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劳动合同制人员,合同期限三年。队员月工资为2000元,在合同期间参加相关社会保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本县户籍男性公民,城镇和农村户籍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愿意从事专业森林消防岗位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4、年龄:18—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能承受专业的森林消防训练。身高1.65米以上,反应敏捷,服从指挥,品行优良,吃苦耐劳。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治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党务公开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月10日—1月14日
(二)报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政务大厅领取《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照,同时提交同底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政务大厅报名(长治县宾馆对面)。
咨询电话:13191254601联系人:王晋
(3)资格审查
主要查验相关证件真伪,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的基本条件。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内容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退伍军人和其他人员分别按1.5: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环节。为了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笔试结束后,末位入闱人员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入闱。因笔试入围人员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试)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笔试
(1)要求:退伍军人超过38名时进行笔试,小于或等于38名时直接进入体能测试。
(2)内容:《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和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体能测试
(1)内容:体能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1500米长跑(40分)、100米短跑(30分)及引体向上(30分)三项考核。
(3)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1)内容:入闱人员全部进行体检,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1.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末位并列的依照体能测试成绩优先录用(体能测试成绩并列者以1500米成绩优先)。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后,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20名队员一同纳入,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同等待遇,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满自行解聘,如有需要重新招聘。每年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消防队员(包括之前招聘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不称职的队员予以淘汰、辞退。缺额人员由县森林消防专业队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长治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招聘领导组
201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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