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市直和城区范围内已取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组织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单科(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工作单位证明)、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学或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缩印在一张A4纸上)、一寸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于2014年2月10日至12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
市直和城区符合考试范围的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过渡人员和其他县(市、区)符合考试范围申请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在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
2014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详见《晋城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4年申请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过渡人员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的通知》(晋市教人字[2014]1号)。
晋城市教育局
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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