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
2014-01-08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笔试期间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幼儿园学段各科目采用机考方式,其他学段采用纸笔方式考试。

二、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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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

(二)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河北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有47所(附件1),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河北省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流程

(一)1月6日至12日,考生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后经过注册,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区(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11个设区市及华北油田中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1月13日至15日(每天 8:30- 12:00 ,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市接受现场审核并签订报名信息确认单(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市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市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1月13日至17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可支付银行包括: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邮政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银联支付。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报考费为70元/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4年3月10日至16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2014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4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三)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四)考生注册须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新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登录密码、电子邮箱等联络信息。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确认、审核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时,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考生须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处理。

六、常见问题

1.指定教材是什么?

答:笔试没有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网站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2.现场审核阶段必须本人去现场确认么?

答:必须由本人现场审核确认,不能代确认。

3.外省户籍可以在河北省报考么?

答:外省户籍考生如在河北报考须提供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持自考、成考本、专科毕业证可以报考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么?

答:可以。

5.在籍学习证明怎么开?

答: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即可,没有指定格式。

6.上一考次未通过科目本次能否换一个地市参加考试?

答:可以。如考生上次考试在石家庄通过一门课程,本次可到保定报考剩余课程。

7.面试相关问题如何咨询?

答: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只负责组织笔试考试,面试部分由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负责,咨询电话请自行查询。

8.中学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包括那些课程?

答: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考生只能在上述13个科目中任选1科报考。

9.如果上次通过了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两门课程,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如语文)没有通过,本次考试可否改考其他科目(如美术)。

答:可以。在综合素质(中学)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合格成绩的2年有效期内,考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选择不同科目参加考试。

10.秦皇岛户口能去邯郸考吗?

答:可以。具备河北省户口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参加考试。

关于笔试其他事项,考生可致电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31166007084)咨询。

附件1: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附件2:各市报名信息审核点名单

附件3:省考试院及各市咨询电话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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