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4年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2014-01-08来源:广西招生考试网

1. 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尚未办理考生基本信息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的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进入规定的考场,入场后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 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和规定的考试工具外,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武器、书包、袋子、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频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或计算机等带入考场。因各种原因已带到考场的,必须集中放置于指定位置,但监考员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生可携带不具有程序储存、记事、影音播放、无线通讯等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 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先检查试卷与本人报考科目是否相符,是否有缺页、缺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准确清楚地填写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座号,不能漏填或者填错。凡姓名、准考证号、座号三者之一漏填、填错或字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的试卷,成绩无效。在试卷密封线以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作其他标记的试卷,按违纪处理。

4. 上午考试开始时间为 9:00 ,下午考试开始时间为 14:30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迟到 15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的 30 分钟以后才可以交卷出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提前交卷的考生,应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允许后再离开座位。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 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但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题分发错误、缺页或字迹模糊不清等,可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6. 书面答卷必须使用蓝、黑色墨水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在同一科目的书面答卷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答题不能写在草稿纸上。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 2B 铅笔。部分科目的考试需使用绘图绘画工具、计算器或其他用具,考生在报考时应了解当次考试的具体要求。

7.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听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离开座位到处走动,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换卷和传抄,不准冒名代考,不准贿赂监考人员。

8.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考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走,不得翻看他人答卷。

9. 考生如有违规,按教育部《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处理。违规考生应在监考员登记的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拒绝签名的,准考证暂时不发还考生。考生被监考人员认定违规,对所认定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应当即到考场办公室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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