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考生雷同试卷成绩无效(违纪)处理告知书
2014-01-07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雷同试卷考生

你在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因基础或实务科目试卷答案存在与他人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情形,被认定为雷同试卷,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给予你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如你对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逾期不作出陈述或申辩,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月7日

附件一: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成绩无效(违纪)人员名单(按考号查询)请参照:http://www.lnrsks.com/HtmlNews/bszn/lztz/2014/1/1417138381922.html

附件二: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成绩无效(违纪)人员陈述申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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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成绩无效(违纪)人员陈述申辩申请表.doc》来源于辽宁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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