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及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招聘方案
2014-01-07来源: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满足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及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的工作需求,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污水处理相关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鼓励竞争,提高素质,充分调动污水处理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成长,确保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及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的正常运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和岗位执业资格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因岗聘人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及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污水处理公司人资计划科,具体负责招聘办法的制定和招聘工作的实施。

四、招聘岗位(65人)(详见附表)

(一)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35人)

1. 厂运行管理人员2人;

2. 办公室管理人员1人;

3. 办公室办事员1人;

4. 会计1人;

5. 司机1人;

6. 污水运行管理人员2人;

7. 操作人员14人:生产操作员10人,中控操作员4人;

8. 化验员3人;

9. 技术室管理人员1人;

10. 专业技术员6人:电气自控专业技术员2人,机械专业技术员2人,计算机专业技术员2人;

11. 机电维修工3人。

(二)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30人)

1. 厂运行管理人员2人;

2. 办公室管理人员1人;

3. 会计1人;

4. 司机1人;

5. 污水运行管理人员2人;

6. 操作人员13人:生产操作员9人,中控操作员4人;

7. 化验员3人;

8. 技术室管理人员1人;

9. 专业技术员4人:电气自控专业技术员1人,机械专业技术员2人,计算机专业技术员1人;

10. 机电维修工2人。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14年1月18日为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即指“1984年1月18日以后出生的”,如此类推);

7.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改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六、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18日—2014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办公楼二楼人资计划科(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576号)

联系电话:88212182、88211060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近期同版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报名表1张,校对用2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资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表领取:可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用A4纸),也可以到报名现场直接领取。

5、报名资格审核

由招聘小组在市纪检和人社部门共同监督下对报名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有关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闭卷考试

1.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为体现公平竞争,将在招聘领导小组及市纪检、人社部门的监督和保密下出考试题。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若监考人员检查发现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3.结合本次招聘的岗位需求及笔试成绩的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面试人选。

(三)组织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高分至低分,按拟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过程将在市人社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3.面试内容: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形象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政审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选。

2.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岗位条件设置有“同等条件优先”的第一优先,笔试成绩分数高的第二优先;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局)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结束后,组织政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市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体检标准以招考公务员条件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缴纳。

(五)确定人选

体检合格者,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将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八、待遇

按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工资方案》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九、违纪违规处理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招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

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或体检的;

4.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

2014年三亚市新城水质净化厂招聘计划表

2014年三亚市1801安置区水质净化厂招聘计划表

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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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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