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在黑龙江省招生艺术类专业均使用各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
1.招生专业: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师范类)、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西洋管弦)、音乐表演(民族管弦)、音乐表演(键盘)、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
2.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美术类、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同一志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课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再择优录取第二专业的考生,以此类推。
(3)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2013年招生计划及录取分数线查询网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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