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外省)
2013-12-30来源: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网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为湖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部共建的高校。学校现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点,128个硕士点,全日制在校博士生、硕士生、普通本专科生和外国留学生共34000余人。

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是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示范单位,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以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实施高校。

学校位于长江中游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并在武汉市建有教学科研基地。长江大学秉承悠久的荆楚文化和长江文化传统,培育了“求实、进取、创业、报国”的大学精神。校园环境秀丽,景色宜人,为湖北省园林式高等学校,是广大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长江大学艺术学院由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和公共艺术教研室组成,设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和舞蹈学6个本科专业,是长江流域重要的艺术教育、生产和研究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8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4人,具有博、硕士学位教师59人。学院聘请了乔羽、彭志敏等艺术界知名专家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学院招收计算机作曲与制作方向的硕士研究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余人。

长江大学文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系、广播电视学系、广播电视编导系、历史学系4个教学系,建有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荆楚文化研究中心,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7人,兼职教师20余人,专任教师有教授11人,副教授28人,博士19人,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骨干”1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1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5人。先后有4人次荣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文学院现有研究生、普通本科生及留学生1500余人。

一、招生条件及对象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艺术素养的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未婚,22周岁以下的考生可以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未婚,25周岁以下的考生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要求

1、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科目分 总分
笔试 素描 纸张八开 100 200
色彩 纸张八开 100

2、音乐学专业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科目分 总分
面试 声乐 自选声乐作品1首 45 100
钢琴 大、小调音阶,琶音1套【两升两降调号以内〔含两升两降〕、四个八度】,自选曲目1首 45
视唱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10

3、音乐表演专业

专业方向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科目分 总分
声乐表演 面试 专项 声乐 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2首 80 100
基本乐科 视唱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20
钢琴表演 面试 专项 专项 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80 100
视奏 线谱1条 10
基本乐科 视唱 线谱1条 10
器乐表演 面试 专项 专项 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80 100
视奏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10
基本乐科 视唱 线谱或简谱任选1条 10

4、舞蹈学专业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科目分 总分
面试 成品舞 3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 45 100
基训 软开度、技术技巧 45
着装:女,体操服、裤袜、软底鞋;男,汗衫、紧身练功裤、软底鞋
节奏 模仿 10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方式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科目分 总分
面试 故事编述 考生根据现场抽取的三个关键词串讲成故事(限时2-3分钟) 90 150
才艺展示与专业考察 才艺展示(形式自由、内容不限,除书法绘画限时30分钟外,其余限时2分钟。)专业考察(专业相关常识及影视艺术一般常识提问,限时2分钟。) 60
笔试 基础知识与材料评析 重点考察考生文学、文化、艺术基础知识和运用专业基础知识分析广电节目或现象的能力。(基础知识部分共60分,材料评析部分共90分。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50 150

注:①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为文理兼收。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

② 音乐表演专业含声乐表演、钢琴表演和器乐表演三个方向。

③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招收民族和美声唱法种类的考生。

④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招收二胡、笙、唢呐、竹笛、古筝、琵琶、扬琴、大提琴、手风琴、小提琴、小号、民族打击器乐等种类的考生。

⑤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串讲中如需要道具,考生须自备或采取戏拟方式;不允许带提纲或写好的文稿照读;才艺展示歌曲、乐曲自定,乐器和伴奏碟(带)考生自备;绘画、书法现场完成,试卷纸原则上由考场提供,其它工具材料自备;曲艺、表演、小品、舞蹈题材自定,除桌椅以外服装道具、伴奏由考生自备。

三、录取原则与注意事项

1、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该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录取原则为:

① 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 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40%、专业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占60%、专业考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④ 艺术类专业考生身高一般要求男生1.65米以上、女生1.55米以上。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名考试与成绩查询

1、考生报名:考生凭所在省艺术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报名方式报名。

2、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3、考试费用:考生自理。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4年4月1日起在我校招生网站上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单。

5、合格线划定:我校原则上以招生计划为基数,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比例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

联系部门:长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16-8067167 8060550

传真电话:0716-8060813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招办信箱: zsb@yangtze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z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2014年全国艺术类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4年长江大学艺术类报名/考试时间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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