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2009-12-10来源:丽江市人事局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一号)

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机关整体效能,更好地为领导、各级机关、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公开选调5名机关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在全市公务员(含省属驻丽单位)中选调。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公道正派,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甘于奉献,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二)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办事程序、公文处理程序,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三)年龄在30岁(197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学位以上学历者可放宽2周岁,即1977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丽江市户口。

(四)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体健康。

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或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个人报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认真填写《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28mm×42mm)3张。

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对其进行资格初审。

党委(党组)把关。在初审的基础上,党委(党组)进行复审,研究提出报考和推荐意见,确定报考人员。

报名地点:丽江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后,由选调单位与市人事局会同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获得考试资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选调人员与符合报考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未达比例的按相关规定取消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相关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与市人事局共同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岗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考察组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视情况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形成考察报告。

(三)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岗位要求,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建议方案。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市政府秘书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选调岗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

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手续

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

对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监察局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 5122447、5123509(兼传真)

举报电话: 5121113


点击下载: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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