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全面结束,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办法
1、学校统一报名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校派人到人事股领取。
2、社会人员到人事股报名认定教师资格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受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人事股签领。
二、领证时间
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3日。
大埔县教育局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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