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戏剧影视)专业招生考试对考生的各项专业素质进行考查,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三个阶段,主要包括形象、气质、身高、声音、语言、激情、感受力、想象力、表现力、形体协调与控制能力、乐感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考试目的:以考查学生基本条件为主,如形象、气质、身高、声音、语言、歌唱能力等。
考试内容:
1、语言:考生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任选一项)。要求在语言展示时必须注重对自选作品内容的理解和体现。
2、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查考生音量、音质、音色、乐感和表现力。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考试目的:主要是从声音条件、语言条件、形体条件、表演基本素质四个方面进行考查。
考试内容:
1、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任选一项),加命题即兴考试。
2、表演:命题即兴表演。
3、语言:命题即兴考试。
4、演唱:命题即兴考试。
(三)三试:(100分)
考试目的:对考生的内、外部素质进行全面考查。
考试内容:
1、表演综合测试:命题即兴表演
2、综合面试
二、录取方法:
1、三试成绩由系招生考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两倍左右确定专业合格名单,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大致比例为1:1。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前三名考生(不分男女)可加文化分20分。
三、补充说明:
1.考生一律着平底鞋参加考试。
2.女生一律不允许化妆、不允许着裙装、不允许戴美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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