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编剧与策划)〈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表演专业(本科)、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艺术与科技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5、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摄影、录音艺术等15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此招生专业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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