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关于广东省高考艺术类考生报名类别选择的温馨提醒
2013-12-25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广东省考生:

根据贵省《关于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2013〕64号)(http://www.eeagd.edu.cn/portal/bizdesk/ArticleAction.do?dispatch=viewID=8a8048b341b4e32f014274c4a45d0004CHANNELNAME=考试院公告)的有关规定,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在广东省类别划分如下:

音乐大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日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文学(编剧与策划)、表演

美术大类:

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动画(漫插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另外,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是否涉及广东省相对应省统考,按《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执行。

其他省考生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办

201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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