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与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委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培养的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解决方案>的通知》(琼教职成〔2013〕70号),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
海南省委托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培养的2014年毕业的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简称“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
二、岗位
海南省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为市县职业学校),具体岗位见《2014年海南省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附表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为百分制。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8:30—9:30。
2.地点: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海口市城西路41号)。
3.内容:《职业教育法》、《教师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2013〕12号)和教师行为规范等。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10:00-12:00。
2.地点:海南省农业学校。
3.有关要求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综合成绩及公布时间
1.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公布时间:2014年1月15日16:00。
四、岗位选择
(一)选择岗位时间
2014年1月15日16:30-17:30。
(二)地点
海南省农业学校。
(三)程序
免费中职示范毕业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由免费中职师范生按所学专业在对应的专业岗位中进行选择(不得跨专业选择岗位)。
五、公示
2014年1月16日上午9点前,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拟聘用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和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时间
2014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
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下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相关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布(http://edu.hainan.gov.cn)。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聘用、入编及相关待遇
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各招聘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聘用期间待遇由各聘用学校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宜
(一)根据《海南省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方案》和《海南省培养免费中职师范生协议书》的要求,海南省免费中职师范生需参加海南省统一组织的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考试,未参加考试的作违约处理。
(二)2014年7月15日前,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须将毕业证、学位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和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到签约单位报到,报到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8月10日。
(三)违约或者解约的免费中职师范毕业生需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学费和违约金共计6万元(其中,解约的为4万元)转入海南省省本级非税收入汇缴专户(附表2),并须注明“海南免费中职师范生返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字样。
(四)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组织,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招聘工作所需工作经费从省教育厅拨付至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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