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2013-12-23来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

山东省工程技术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人员进行了评审。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3年12月23日至2014年1月6日。各呈报单位要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原单位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意见。对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异议期结束后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处。

附件1:2013年度评审通过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附件2:2013年度评审通过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sdeic.gov.cn/portal/zwgk/xxgk/zwgkml/tzgg/tz/webinfo/2013/12/1387330679931267.htm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

邮政编码:250011

联系电话:86938870

山东省经信委人事处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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