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13年评审通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13年9月6日16日。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
地址:肇庆市西江北路教育大楼 邮政编码:526020
联系人:冼红珊 联系电话:0758-2829904
监督情况反映部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肇庆市信安路9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3室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人:黄蔚文 联系电话:0758-2271230
附件:1.中学一级、二级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二教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http://www.zqedu.net.cn/easyview/xxt/bugaolan.nsf/0/C2825A9C5E76F50A48257BDE000F51DA?open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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