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中等学校:
2013年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98号)、《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的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陆省教育厅网站(www.gdhed.edu.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我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13日至19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3年12月27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龙海山,黄娟,刘小艮;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7294,37626160,37627723。
详情请登录:http://www.dzjyj.com:802/gonggao/b/201312/3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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