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2013-12-17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

日前,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与往年相比,2014年艺术类招生有如下变化:

一、增加艺术类专业全区统考科类

在美术类、音乐类继续实施统考的基础上,新增汉语授课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合格基础上可以参加校考。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既可参加联考,也可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二、对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文化成绩有新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三、艺术类各类别兼报有新规定

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考生如取得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合格成绩,可兼报相应院校其他艺术类招生专业;其他艺术类考生不能兼报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三个类别之间不能兼报。

2014年艺术类专业各类别所包含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统考时间为2014年1月4日。

2、音乐类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基本乐理和练耳)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面试(包括视唱和声乐或器乐)时间为2014年1月7日-17日。

3、编导类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基本知识测试、命题写作、影视作品分析)时间为2014年1月12日;面试(包括编导创意和回答考官提问)时间为2014年1月8日-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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