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2013-12-16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团州委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到团州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和选调范围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乡科级以下干部;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截止2013年12月);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基诺族、布朗族可放宽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共青团工作;

5、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范围

西双版纳州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员会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各报考人员到团州委办公室(景咏饭店办公楼206室)报名。由团州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资格初审基础上,团州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后,如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5,选调工作将不再进行。

(二)组织考试(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团州委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考官小组由团州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分别采取百分制计分。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40%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5%加权计算。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加权成绩的前两名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团州委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团州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团州委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欺瞒组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二)从事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人事)部门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咨询电话:0691—2122875

联系人:王敏

附件: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共青团西双版纳州委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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